小山去找张婶,沈青独自回到房间,用电脑查刮胡子的方法,看着网上的描述,自我感觉还是蛮简单的。
把步骤熟记于心,第二日吃完早餐,沈青就亮出准备好的工具,有点耀武扬威道:“程游,我帮你刮胡子,好不好?”
程游哭笑不得,工具都已经准备好了,他还能如何,只能抿嘴点头,仍由她宰割自己的腮帮子。
于是,沈青扶着他躺在阳台上的竹编躺椅上。
迎着半暖的阳光,清风徐徐,他因一年躺在室内,皮肤比之前白了好几个度,比她天生的奶白色皮肤还要细腻,又因五官英朗,在日光的照耀下,更显活色生香。
这还是有胡子遮掩住一半面容的情况下。
突然不想替他刮胡子了,皮肤比她一个女人还要好,还得了?
于是沈青滴了几滴剃须油在手掌上,就没有进一步动作了。
知道沈青不方便查看短信,程游放出机器的仿真声音:“需要我教你吗?”
算了,不计较了。沈青扬眉道:“不用,你好好享受。”
程游的确是享受的,还睁着一双能放光的眼睛。
沈青受不了他一直望着自己,又不好意思直说,只能强作镇定。
她默默在心里背诵网上的教程。
第一步,剃须油擦到胡须上后,用刷子将剃须膏涂到脸上。
他的胡须在阳光下乌黑发亮。刮了真可惜。早知道就不刮了,毕竟长这么长也不容易。
大概,有两厘米?沈青用自己的指甲盖偷偷量了量,不,快三厘米。怪不得亲她的时候没有刺感。
进行第二步之前,沈青轻咳一声说:“如果痛就动动手,我会知道。”
得到程游的颔首示意,沈青开始第二步。
第二步,用剃须刀从一侧的胡须开始刮起,一点点地刮,慢慢过渡到另一侧。
沈青用另一只手拉紧他的皮肤,从上往下刮,尽量让刀片与皮肤平行,每一下都极轻极短,顺着皮肤的纹理,唯恐刮伤他。
由于他瘦削许多,脸上棱角分明,没有任何多余的赘肉,沈青越刮越上手,仿佛她是一个园丁,在精心修建一座花园里的杂草。
沈青有意避开他的目光,可再怎么避,余光里也总有交缠。
真是煎熬,她终于明白什么是自作自受,只能加快速度。
终于大致刮完,沈青用温水淌过的毛巾清洗他面部,泡沫与胡须被擦干净后,他的轮廓被一览无余。
沈青虽不知道潘安长什么样子,但她知道,眼前的男人,一定貌赛潘安。
她用手指检查还有哪里没有刮干净。
尤其是鬓角、嘴周围以及鼻孔附近。
真完美。她的手艺真完美。
最后,沈青心满意足地再次清洗,并用干净的毛巾拍干脸上的水分,然后拿出自己的乳液,一边轻柔地擦,一边说:“这是我的润肤乳,你将就着用一下。”
“很舒服,我可以知道为什么要帮我刮胡子吗?”
其实只不过突发奇想,她整理工具,琢磨道:“因为……”
“小青姐姐,原来你买来除草的刀片是要除哥哥脸上的草啊?”沈青还没说完,小山不知从哪冒出来。
沈青哑然失笑,程游也跟着无声地笑。
阳光正媚,气温正暖,一切正好。
院子里偶尔有几只惊鸿飞过,划破这片显得过于安逸的空间。
刮好胡子,小山提议去摘山茶花,因为再不趁时摘,山茶花会凋谢在山间,化作尘土。
程游现在的恢复状况,顶多只能撑着拐杖行动。沈青本想再次忍心拒绝小山,但看到程游肯定的安抚眼神,沈青鬼使神差地答应。
小山在前面小踏步走着,沈青搀扶程游,在后面小心翼翼地跟着。
走得虽慢,但终归来到山茶花地。
果真,上次,山茶花还只是半开不开的羞态,此时已尽数怒放。
大朵大朵的洁白簇拥在一起,远看还以为积雪未化。
选了一块干净的草地,沈青扶着程游坐下后,又关切地问他有没有累,或是哪里不舒服。
程游温笑着摇头,扬了扬下颚,示意她和小山去摘花。
沈青细看他好一会儿,确认无碍后,才进入花间,却没有深入,只在边缘。
此时,天气晴朗,光线柔和,四野一碧千里。
即使被雪白的山茶花簇拥,沈青的那张笑脸,依旧白得耀眼而悦目。
她时不时回过头来望向程游,两个人的视线相交,穿过重重的白花与绿叶。
手机“叮”地骤响一声,是程游发来的短信:每一朵花,只能开一次,只能享受不足一个季节的生命,或温暖、或热烈。山茶花若已开至满圆,而未摘,它们的花瓣就会慢慢地,一片片枯萎、凋谢,眼睁睁感受自己慢性死亡的痛苦。所以,当它们的容颜最美丽时,尽量摘下,它们会感谢你,因为美得其所。
沈青失笑,辣手摧花明明是一件残忍的事情,却被他矫饰出这么一番道理。
她在衣服上擦干沾满露水的手,回复他:万物都有生老病死,遵循自然,不求虚美,既折花,便折罢,莫强加人类的单向情结给其它生命。不过你放心,我会多摘的,我还要酿花蜜呢。
果真不留余力地摘了很多,手捧不住了,便走回程游这,放下,又返回摘,尽挑满圆的摘。
他的一番说辞也不无道理。挑满圆的摘,是因为,至少它们享受过自己生命刹那的芳华。再酿制花蜜,与催花者而言,确实美得其所。
希望,他和她生命里的芳华,能够长留,尽管她知生老病死的自然铁律,可依旧抱有希冀,至少不那么快地凋谢。
至少,不要再有意外。
不求刹那轰烈,但求长留细水。
若意外再如这般险象发生,沈青暗想,她不会选择独自一人自然死亡。
山茶花是摘不完的,再贪也要适可而止。
回去的路上,即使山茶花已经满怀,可沈青依旧腾出一只手扶住程游,程游戴着一丝歉意,在满鼻花香的怂恿下,侧低头,就势吻了吻沈青的耳朵。
这一举动,恰巧被回过头的小山看见,然而小山鬼机灵地又即刻瞟向别处。
沈青恼羞地瞪了瞪程游,好半天没说话。
后来回到院子,晚间各自回到房间休息后,程游发来短信:我的嘴巴现在都已经说不出话了,只能吃,难道还不准我吃吗?乖,大不了我委屈一点,以后尽量忍住贪嘴,不偷吃。
这字看着还真挺委屈,他以前能说话时,那如大提琴般的男低音,怎么可能用这么委屈、娇怨的语气。
不对,语气是她自己在脑里想象的。他不能说话,就只能凭空想象,解读他的字里行间。
沈青用枕头捂住脸,对着布绵,闷闷地哼了一声。
自程游醒来,半月里,既有叶氏夫妇的汤药,又有沈青会每日搀扶他下楼在院子里转悠,力气已经渐渐恢复,基本不再需要轮椅,只用一根拐杖。
这一天,程游领她来到院子的一处后花园。后花园里花少,草多,只有一棵生长得无比茂盛的梧桐树。
在这之前,她在这里生活了半年有余,可现在才知道院子有这么大。
后来,程游又召集出院子里的所有人,尤其是张氏夫妇,显然有备而来,张叔拿了铁锄和柴刀,张婶提着竹筐,筐里是一大丛山茶花苗。
张婶笑着说:“好些年了,花园里终于又要有花了,我记得啊,以前这里可美了,老夫人最爱在这里看书写字。”
说着,张叔用手肘紧戳了下张婶,张婶立马闭了嘴,只偶尔和叶氏两夫妇搭两句话,大多是告诉他们该怎么栽植。
沈青也想去帮忙,但被程游拉住手,制止住了。
她用眼神问他理由。程游笑着发短信:你去了,我陪谁?
看完后,沈青默默翻个大白眼,作安慰状,拍拍他的肩,到底还是去了。
她骨子里是劳动人民,不如某人资本家成性。
可还没拔下一根草,张婶已经过来把她拦了回去,好说歹说:“哪能让您干这事?您快歇着,以后这些粗活,都由我们来干就好。”
虽然张婶一直对她很关照,但也一起做过大小家务事,哪曾这般客气礼遇。
梧桐树下的某人,笑得灿若星辰。
沈青还来不及发问,短信已经自招:我和他们说,你是我的未婚妻,是这座宅院未来的女主人。张氏和叶氏不常出禄山以外,思想还停留在主仆有别的阶段。但请相信我,我在和他们这样说,只是出于尊
重。他们是这里的老人,我小时候是他们带大的。
前半段,让人脸皮发烫;后半段,让人心生怜惜。
自从醒来后,有过好几次冲动,沈青想问他,他到底活在什么世界里?他到底为什么会受伤?以后还会不会有这样的危险?
之所以没问出口,是因为,李瑾曾隐晦地透露过,与他死去的哥哥有关,沈青怕问出口后,触及到他内心的伤痛。
曾经,她会因为对于他的未知,而心有芥蒂过。但现在,比起失去,比起死亡,那些神秘的未知,已是无足轻重。
如果有一天,他愿意主动告诉她,那她只需要足够的心理准备,听故事。就像从前,他聆听她的倾诉那般。
如果没有那一天,没关系,只要他未来活得好好的,那些过去,又算得了什么。
微红着脸,握住他没有拐杖这边的手,给他一点可支撑的力量,让他站得更稳,更轻松。
这一点力量,至少她给得起。
只消一天功夫,花园就被修整得焕然一新。
那些刚被栽植的花苗,虽还不起眼,但却独有生命的另一番景象。
后来,张婶悄悄告诉她,以前的老夫人,也就是程游的姥姥,就是在这一片花园,和程游的姥爷举行婚礼的。
那时的花园,种的全是洁白的山茶花。当时的婚礼,美极了。
整个禄山,吹锣打鼓,彻响天地。无论是军官,还是老百姓,全部来这庆贺。
张婶挤了个眼色,还说,老夫人经常逗先生,说以后娶媳妇也要这样,女孩都吃这套,媳妇肯定跑不了。
沈青咳嗽几声,把头垂着呵呵笑,脑子里一片遐想。
不知为何,杨谦不再频繁来这,以前,就算无事,也会来院子里坐一会儿,跟着沈青,问问这个,问问那个。一副谦谦管家的样子。
而李瑾再未来过,仿佛没有“重生”。
这么一发现,午后,沈青搀着程游晒太阳,故意阴阳怪气,问他:“我如果没记错,某人以前说,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喜欢别人——是不是喜欢杨谦?”
程游抿唇,偏过头紧盯了沈青好一会儿,眼底的笑意从无到有,再到无。
然后半边身子撑着拐杖,打字。
“其实你可以对我也开语音,你对他们,不都是直接让机器替你说话吗?”
短信传来:年少时,谁不曾无知懵懂过,不值得夫人挂心。的确喜欢杨谦,但这段感情,结局只会无疾而终,即使不提表亲关系,两人的世界也是完全背道而驰的。补充:夫人曾迷恋过我的声音,我不想让夫人对我的声音幻灭。
沈青暗暗唏嘘,所以这就是收短信的坏处,他为了方便,总是打一大段,然后这一大段短信里,总让她的心情跌宕起伏。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比如现在,前面让她想要挤兑他,中间让她又忍不住失落,因为,他们两个的世界又何尝不是不对等。
然而看到最后的补充……又没了失落的心情。
臭美的男人,她何时说过迷恋他的声音?她发誓,只是听他唱歌会醉而已。
“夫人”两个字眼,一瞬间,戳到心尖。自从花园种上花以后,就一直称她“夫人”,再也不是她的姓名。
好吧,既然这样,别人的事,她也不愿深究。更何况,那个“别人”还是某人的“旧情人”。
反倒是陈雅兰,突然来得勤快又准时。
每日下午四点,也就是现在,身着万年职业装,踩着黑色的高跟鞋,一丝不苟地进来院子,四处环顾,注意到他们这边,定睛,职业微笑,走过来。
不过,她只负责和程游汇报工作。
多数时候,沈青会自觉走开,因为涉及商业机密。
但这一次,程游不知怎的,紧牵住她的手,让她坐在旁边,用另只一手翻文件,签合。
也不知是否故意,他拉着她的手,突然放到自己的下巴,摩擦两下,细细的清渣,隐隐刺到沈青的手。
沈青尴尬得咬住下唇,抽回手,借口出去煮茶,赶紧跑出去。
路过抬头,很好,陈姐不愧是有职业素养,职业面瘫。
不消多久,陈雅兰出来,从大大的黑色杀手包里,拿出一个包装好的盒子,递给沈青,然后一番问候,微笑说再见。
她偶尔会捎带一些东西给沈青,多是陈雅丽送的。
什么好吃的啦,好玩的啦。
这一次最无语,送了最新款的手机,里面全是她和袁启杰秀恩爱的照片。
还附带一封文字说明书:沈妹子,快回来,不然我这恋爱将死无葬身之地啊。
是袁启杰。字里行间满是怨怼。
沈青和陈雅丽一早约定过,不管谁先结婚,只要没有另一方在场,当伴娘祝福,这婚就不能结。
程游看在眼里,提议让司机送她出去,可以再回来。
沈青说:“在你能行动完全自如之前,你在哪,我就在哪。”
不怕自己黏人,就怕一会儿不见他,就再也不见他。
至于好友婚礼,沈青耸肩,她只能甘当一回挡箭牌。虽说陈雅丽很爱袁启杰,却曾私下透露,在绝对顺利的恋爱面前,婚姻能晚则晚,还拜托沈青,晚点回来,这样她就有正当理由晚婚。
只能再委屈一下可怜的袁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