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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如歌:魔君别乱来 正文 第五十八章 狐族公主垂连千世的爱

片刻沉默,以为不再有对话,我抬脚准备离去。

“姑娘认为狐宵大人如何呢?”姑娘突然说。

闻言我和狐宵都惊讶的抬起头。

“狐宵大人或有不足,但也堪称优秀,若姑娘认为有志同道合之感,可与狐宵大人结伴而行。”

狐宵抿着嘴没有说话,我看得出,他是不愿意的,他想留在主人身边。

“狐宵很好,或许他留在这里更加合适。”

“我也很想多看看这个世界。”狐宵突然说。

我惊讶的看着他,他笑着看着我,眼神中有着期待。

我愣住,明明前一秒还是无法言说的悲伤,为了主人,他竟能做到如此么?

“待有一天和你的主人一起去看吧”我摇摇头,我并不想违逆狐宵的心愿,这时,我很是心疼狐宵。

狐宵看着我,没有动作,没有说话,用眼神和表情暗示着我,祈求着我同意让他同行。

“这些天的相处,呵护小分别确是有些不舍,若你也想同行,且再陪伴你的主人几天,一周后我们出发。”

隔着薄纱看,这只是我思考后感觉实在不舍狐宵,才反悔说让狐宵通行。

这一周我住在府邸,但从未见过狐宵的主人甚至是他的女儿。这个较大的府邸,也只有我们四人而已。

我问过狐宵,即使选址在这热闹的集市,应是个喜爱热闹之人,为何如此冷清。

狐宵告诉我,原本他们住在清幽的山林,因为一场浩劫,才搬到了这里,这里虽繁闹,但主人足不出户,也打搅不了主人的清净,最主要的是,这里不容易被发现。

狐宵说,主人的父亲让他永远消失在众人眼中。

呼啸又说,主人不是卑躬屈膝甘受威胁之人,待恢复健全,他还会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

我听着不解,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主人的经历和奇葩的父亲,也是着实罕见。

“我们去哪”一周后我和狐宵准备出发。

“金楚国”

“好”狐宵听后向前走了去。

我跟着狐宵,无需再无头苍蝇一样到处问路和为找不到路而抓狂,有个绝对靠谱的生物导航真的是好得很。

“你怎么这么开心”狐宵转头问我。

“没什么,就是感觉,有同伴真好。”

狐宵听了没有说话,径直走着。

“不过,经一场血劫,对刘佬山还是有些许的担忧。”我自言自语到。

“怎么?”狐宵转头看向我。

“对刘佬山最致命的,大概是打心底里对医术的自信被一点点侵蚀和抹毁,没有什么比骄傲和信仰被打碎更令人绝望的了。”

“这倒不会,那毒非毒。”狐宵说。

“恩?”

“那是步蟾宫镇国之宝金蟾浆”

“金蟾浆?”我不可思议的看向狐宵。

“能拿出此物,可见毁掉刘佬山是一件不可怠慢也绝不可放弃的事。”

“你的意思是?”我有些惋惜。

“这解药也只是短暂的缓刑”狐宵淡淡的说“刘佬山必亡。”

在心底哀叹一声,命运,往往终是难以改变的,他人施恩也只是杯水车薪,若想扭转命运,只有自救。

“狐宵”我站住不满的唤了他一声。

“怎么?”狐宵也停了下来。

“你距我如此远是做什么”我看着三米外的狐宵愤恨的说“难不成我会吃了你。”

“不”狐宵摇摇头“我只是怕你活剥了我的皮”

“哈?”一时没反应过来,转神便想到了是我披着的这身狐皮大衣。

“哈哈哈哈哈”我晓得蹲在了地上。

狐宵有些难堪的在一旁站着,怕我连带着影响了他的俊美优雅形象,又外移了两米左右。

“这是我母亲的皮毛,生前被活剥了皮,几经周转后哥哥交于了我,说是母亲硬是想回到我身边。”我抚了抚这柔顺的皮毛“其实,我也是想回到母亲身边的。”

“已经从悲痛中走出来了,总是要向前看的不是么”看着狐宵略显惭愧的神色,我解释道。

“你母亲也是狐族?”

“自然。”

“看着皮毛,并非普通狐辈。”狐宵凑近了些,仔细看了看这狐皮大衣。

“母亲是狐族公主。”

“公主?”狐宵惊讶的看着我。

“恩,怎么?”

“我挺我从前的主人说过,白狐公主并非普通狐妖,某种意义上,她们是不会死的。”

“不会死?”我看着狐宵,心底有些许复杂,可以重见母亲么?

“意志不会死。”

“意志?”

“是的,意志,她们的意志会依附在或物或人或妖或魔的身上,知道夙愿成真。又对爱情,她们执着的很。”

“那……究竟会衣服到谁的身上呢?”我有些急迫。

“这就不甚了解了”狐宵摇摇头。

好像知道,母亲的意志,会在谁的身上。

“诶?”我突然反应过来“你曾经的主人告诉你的?”

“恩”狐宵点点头。

“为何不是你的家人,或是朋友,同为狐族的人,应是更加了解吧”

“我是孤儿。”

“哦”原来狐宵是孤儿,所以才对主人如此忠诚,或许对于他来说,主人便是一切。

“那,你说的主人就是我看到的那个人喽?”我想起跳舞时隔着薄纱看到的略显凄凉的身影。

“不是,那是我的第二个主人。”

“那……”本想问为何弃了第一个主人,但即使受住了嘴,怕又是一段并不美好的过往。

“那我们去金楚国究竟为何事?”狐宵见我不再说话,问道。

“寻手镯。”

“你经常带的银色手镯?”狐宵扫了一眼我的手腕,应是才发现手镯不知所向。

“小秋说被金楚国的游行僧取走了。”

“既是游行僧,那可不是一件易事。有必要为……”

“有必要”我打断了狐宵的话“它对我很重要,我不能没有他。”

狐宵点了点头,良久。

“既是游行僧,去酒楼寻应是最方便的。”我说。

“没错,游行僧比乞丐更要繁多和杂乱,行踪不定,唯一能找到线索的地方, 大概也是酒楼了,只可惜酒楼如此之多,找起来会很费力。”狐宵皱了皱眉。

“船到桥头自然直。”我并无多大担忧。

狐宵笑了笑,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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