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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野的征服 第六章纵酒成灾

第六章纵酒成灾

在卻明的心目中,冯莹永远就是一尊高贵圣洁的女神,虽然不分白天黑夜脑子里满是她那美丽的面庞与婀娜的身影,然而正因为如此,他也就愈加的觉得自己个头矮小,长相平凡,出身卑贱,越是喜欢的要命,就越是自卑的无法!一想起她来,脸上的笑容就会微微绽开,甚至心跳加速,满脸通红。及待冯莹真的落落大方,蹦蹦跳跳出现了,他却老远就慌得不行————多半手足无措,头脑倏的一下变成一片空白。

这情感他严严实实地遮掩隐藏于心,就像犯了错的小孩,口风紧着嘞。冯莹起初一无所知,当然对待他就十分的放得开,既自然又大方,这使得处于阴暗暗恋的他,愈加的紧张茫然,觉得似乎冯莹对除他以外他认为比较过得去一点的男生都比对他在意,好像多少有那么一点意思;而对自己,记忆中觉得她连正眼都没看过一眼,很是沮丧,失落。

小时候,他对珍惠妹妹十分痴迷。在舅舅家时,只要小孩子们在一起玩耍,卻明最为欢喜雀跃兴奋莫名的事情,一旦开展办家家的游戏活动,珍惠始终毫无疑义地挑选他出来担当同她一家的那个“当家人”。

在省城读书期间的那次,印桃云仁兄邀上他与刘婧二人,在激动中风风火火一起赶去省体育馆,聆听大数学家陈景润讲演。数学家进场时,正好从他们身边走过。小个子,小平头,戴一副白色镜片黄色边框的眼镜,眼镜的度数不知有多高,反正看起来就像是啤酒瓶底一样。他的穿着很是朴素,既符合时代又很随大流:一条黄军裤,一件白衬衣,一双咖啡色凉鞋。看起来貌不惊人,朴素文弱。

他走上主席台后没多久,就听到主持人讲了一会儿,听得不清不楚。接着,数学家开始讲话。讲了些什么,由于声音更小,口音陌生,他更听不明白了。只知道稀里糊涂跟着鼓掌。后来,他们又去了刘婧家,条件在那个年代于他而言有些高不可攀。然而得到的待遇却是最热情最上乘的————他受宠若惊之余,有些懵懵然不敢想象!

小时候,布依族村民人数占据大多数比例的寨子,每年都要举行两个极其重要的法事活动,一是“驱鬼赶邪”;二是祭神。

带着太多的心事,主要涉及冯莹,刘婧,同学老师,还有大名鼎鼎的数学家,他思想复杂地回到了村寨里。他回来后不久,就到了“驱鬼赶邪”的日子。这个活动因为极其重要而受到极端的重视,因此也就总是在全体老幼极度虔诚中得以隆重举行。早晨天大亮以后,活动就开启了。全寨的男女老幼,被法师集中起来后,多半手持木棍,头顶衫帽,有的还敲锣打鼓,击打铙钹,相互用锅灰嘻嘻哈哈将别人的整张脸抹得黢黑,在挨家挨户疯跑中依从法师法器的指令,逐家逐户每一格房间每一格地逐一驱鬼撵邪。当把最后一家驱撵完毕,令人万分兴奋与无比向往的时刻也就来临了。全村人奔跑着,追赶着全都聚集到了河坝上。各司其职,男女老少无一抄手,尽都卖力地干活。有的挖灶架锅,有的杀猪洗肉,有的切肉理肠,热火朝天之后,几口特大号的大锅内,掺上了满满的碱性极重的清澈河水。堆积如山的柴火,投进空塘大灶内,熊熊的大火发出霹雳吧啦的巨大响声,喷吐着烈焰,把尺许深的水迅即烧的猛烈翻滚。猪头猪脚肠肝肚肺投放入其中,在添加几瓢清亮洁净的河水,花椒八角砂仁白盐洒放均匀,大火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不一会儿功夫,肉就煨煮到了烂熟粉透,再由两个掌勺旳人,用大铝瓢将冒着热气,飘着诱人香气的汤,肉分舀在几个盆里,十人一组围在一个盆边,人们争抢着拿晚夺筷,在咕嘟咕嘟不断吞咽着口水中,急不可耐地开始了畅快淋漓地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另一个最隆重的活动,就是祭拜山神树神,这个仪式,就在神树下举行。

村里的神树共有三处,每一处至少有两棵以上神树,最多的有五棵。每一棵神树都有不下五百年的树龄,都是参天巨树。被保护得十分完好,它们既是村里的风水之树,还是庇佑全村人健康,平安的神树。

先是由领祭人代表全村人向树神恳求允许对它予以祭拜。然后先焚烧几柱香,酹上点酒,念念有词祷告祈求上几句,接着大家就除杂草,平场地,再用木棍搭建起一个四方架,并把它放置于神树之下,贡品全是猪肉,祭树用的猪在树下杀,但不能在树下煨煮,因为火与树是五行相克。

祭祀活动结束,饮酒吃肉同样在树下进行,但是,绝不允许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仪式的整个过程,庄重肃穆。

卻明虽然到了城里,每当活动举行之前,他无论如何都要赶回来的,生怕拉下了留下遗憾。

也许是水质的原因,河边上煨煮出来的猪肉,汤鲜味美,香气扑鼻。在滚烫,辛辣之中,吃得不断哈气,大汗淋漓,但也最为过瘾。

这年,他前脚刚到村子,刘婧居然会从省城一路辗转,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她肩上挎着一个红色女式背包;黑发纷乱,额头上有大颗大颗的汗水滚落。

即使已经很累了,仍不失风风火火;雪白的皮肤年轻红润;身上漂散着一股淡淡的洗衣,洗发用品混合雪花膏的清香。

卻明自那次与印桃云一道,在刘家玩乐,吃饭时受到刘母的百般宠溺后,因刘母不停邀他来家,曾有几次到访刘家的经历。

每一次来,老人都会想尽办法硬要把卻明和刘婧捏拢在一起。有几回还把两个年轻人的手硬生生拉来交握在一处。当时就把两人羞得面红耳赤。卻明对刘婧是喜欢的。但那时,实在青涩,更伴有严重的自卑,腼腆和胆怯。

他调皮,顽劣起来可以忘乎所以,无所顾忌;倘若是在刘家的这般情形,他便会百般的不自在,窘迫,可说已经到了无地自容的地步。

自此,他对于刘家的人噤若寒蝉,把自己的那次出丑失态看得比天还大。认为面对刘家无论任何人他都再也无颜面抬头!自此,对于与刘家的一切人事关系选择了远避和玩消失,不要说联系交往,就连稍有接近都噤若寒蝉,视为畏途。

他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刘婧会不顾路途遥远,山路颠簸,踏上三百余里的路途,不辞辛苦地前来找他。

她先到他的单位,兴冲冲而来,没有想到居然未见到卻明。他的同事告诉她说,他回了乡下。刘婧在别人的指引下,又一路直接找到了村寨里来。

他那么喜欢冯莹,在心底为她打扫出一块净地,把她永远珍藏在心的深处。但是,当他面对冯莹时却时常大脑一片空白,心如撞鹿,胆怯到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大一假期回家,他迫不及待的去了山里的小舅舅家,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去找珍惠妹妹。同样是在水井边,他再一次见到了她,她已经出落得犹是海棠花一般。一件极其普通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凭空会凸显出那么多的苗条,曼妙曲线来;脸上一如小时候那般安静,面上的肌肤却犹如水磨年糕般的白净糍实,大而好看的眼睛露着羞怯,充满着青春朝气的身体和气息,既像强力磁场,又像魔棒,搅扰得卻明眼花缭乱,神思恍惚。

她以略显羞涩的神情出现在了他的眼前,他目光便一刻也不能移动。当真的见到了一直活跃在自己的梦幻里的女孩时,卻明脸热心跳,头有些晕眩。他与她在道上相遇了,珍惠担着满满的两桶清清亮亮的山泉水,晃悠着朝他迎面走过来,一见挡道的是他,抬起来的脸上,泛起了一道红霞。

急促之间,他也不知从何开始。嗫嚅了一会,终是找到了话题,才说的几句话,珍惠换了换肩,因为抖动,洁净的泉水从水桶里溢了些许出来。山区水贵如油,当地人为了避免水在颠簸中溅出来,在接满水之后,会在水桶的水面上放置一些干净的树枝或青草,来减少水的波动,荡漾。

珍惠站定了,好看的大眼睛看着他,脸更红了,用有些断续的语句告诉他说,她的父母恢复了工作,她明天就即将要跟随着父母返回北方外省去了……。

卻明永远忘不了那眼神,那话语,她到底是在明示他或暗示他什么,或只是通知他一个信息,仅止而已呢,还是另有他意?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做,她的影像,声音不时在他心底涌现,流光却不等人,匆匆又过去了很多年。

他外出求学,工作,时光荏苒,来去匆忙。等到他有一天回到家乡,留心一看,昔日的茶园,因已无人管理,而弃之成野茶山了;河水,也比以前消瘦了一半;寨子背后的森林,也因遭到大肆砍伐,往日那种黑魆魆深不见底,山风一吹林涛阵阵的壮观场景,已经太难得以复见了。这就好比一个健康帅气的人,经历了一场破坏性巨大的浩劫,或得了一场毁灭性的大病之后,不仅英姿不在且也弱不禁风,形销骨立,颤颤巍巍了。

村里很热闹,小孩无忧,奔跑跳跃,欢笑打闹。举目四顾,田边地角,河岸山头,一片新绿。即使以前被砍倒或是枯死的树木根部,也冒出了参差不齐的嫩芽,在风中招摇。

因了春季,田里,河边,白枝杉树,酸枣树上,依旧有三五成群的白鹤飞来停歇;冬季,则每年都有降雪。某些年份,白雪三日不化,四野银白。恐怕只有玉女下琼瑶,才可比拟;春季则春风刮动,从山林到河谷,呼啸有声,此起彼伏,气势浩荡。在风的呼啸声里,仿佛夹杂着万物欢快生长的声音,一起向耳际传来。

刘婧在山村住了三天。一方面,她感觉此地真的太偏远落后;另一方面,她又深深领受到了山野,乡村的古朴,宁静,清净与淳朴。

清晨,笼罩整个山寨的薄雾,在慢慢升起的太阳光凌驾于一切的威严穿刺之下,轻纱一般缓缓向天空,向山岗,林地渐次散去。

只需一会儿功夫,太阳就会把寒冷驱逐。

刘婧在此时,往往情不自禁的欢呼。

卻明认为城里,呼吸不到大自然的独特气息,触摸不到山野的神奇脉络,就会更加感受不到来自于苍茫之内的冥冥中的暗示

小时候,他弄到了一本名叫《烈火金刚》的小说,借书给他的人因经不住他的死缠烂打,才勉强答应将书借给他,但时间限定只是半天。他把书藏在身上,跑到河对岸可清晰看见自家院落的高山上平顶处的树林里,隐入草树丛中之后,就把书拿出来仔细品味。

他选择这种方式看书,主要是为了免受打扰,想一气将它读完。因为与家相隔太远,他所在的山高而面前开阔无遮拦,看家里村寨的情形,就像从飞机上看地面一样,人只有蚂蚁般大小。

但却看得十分清晰。

有一只山鸡突然“扑腾腾”从树丛中飞起,惊到了正沉浸在书本中的他,他朝家的方向看了看,突然,一种洞穿宇宙空间,照亮阴阳两界的极度火光,在他心头亮的耀眼,明烛幽微。

那天,在那一瞬之间,他看人世,居然犹如有神灵附身,十分奇妙,空灵,仿佛自己已经羽化,有了神灵的眼。

传说人逝去之后灵魂到了地府,有一个名叫望乡台的地方,可以最后望一眼自己的故乡,那故乡清晰可见,家人,物事,清晰闪现,历历在目。他真切的感觉自己已然身临望乡台。

那一瞬间,他正要看清弄懂和记忆住包括自己的前世今生等什么,火光转瞬就熄灭了。他似乎懂得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记住。这就好像我们平时在记忆深处疯狂搜寻和回忆某个事件,当你为即将捕捉到它而极度兴奋时,一转瞬,一切又都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小时候,寨子里有一种说法,说鸡枞这种山珍仿佛是他亲手栽种的一般。他所居住的地域,因水土以及

雾气的原因,到了鸡枞生长的季节,全村人,只要已经能够出山的,那怕是七八岁的小孩,都会跟着大人起来,在浓雾尚未散尽,天还未全亮的时候,早早地上山,入地,遍寻鸡枞菌。

许多成群结队的人,即使把所有的田边地角都踏遍了,大都空手而归,或者碰上运气稍好的,带回几朵细小干巴的鸡枞。而他一旦出马,没有一回是空手而归的。那些他斩获大批量鸡枞菌的地方,恰是人们梳篦子一样,走了一遍又一遍的地方!

这里的人,喜吃马蜂蛹,但是那马蜂凶猛无比,毒性特大,蜇入人体,往往九死一生。但是,当地人却掌握了一整套对付马蜂的绝技:在马蜂单独停歇之处,或树或竹之上,抹上少许蜂蜜,喜吃蜂蜜的马蜂闻到蜂蜜,就会来吃,一来吃就会被粘住,捉住后,用白绵纸捻成极细长条,系在蜂腰上,再将马蜂放飞。那马蜂必然会朝蜂巢飞去。

白绵纸特别醒目,跟着它飘移的方向跑,最终找到它停留的位置,便找到了蜂巢。

用奇长的直棍,在尖端绑上棉布,然后饱饱的浸上油,点燃后再将猛烈燃烧的火把,高举到蜂巢下。

美味的蜂蛹,便为囊中之物矣。

刘婧回省城后,卻明与她保持着通信。后来卻明到刘家去,刘父是一位级别不低的领导,虽然对卻明颇有好感,但那种不怒自威的状态,令卻明颇为惶恐。卻明来省城时,春节刚过没几天,年味浓浓。刘家专门置办了一桌丰盛的酒宴来款待卻明。

卻明根本不会饮酒,但这种待遇,卻明当然深感受宠若惊。刘父在座,那种威严使他内心压力很大。本来他只需说一句不会喝酒就可轻松吃饭的,偏偏他此时竟呆若木鸡起来,木然到讲不出一句话。他酒量很小,一点白酒都能喝醉,更别说是65度的泸州大曲了。他极其被动的被刘父邀杯,刘父分明是海量的人物,频频要卻明举杯共饮,那表情平静淡定的就像是喝的白开水!卻明少年幼稚,硬着头皮硬撑,十杯过后,肚内猛然翻江倒海,来不及离席,污秽之物便狂喷而出!

卻明在刘家床上昏昏沉沉躺到第二天下午,人才从沉醉中清醒了过来,深以此事为耻辱!觉得面子全被自己丢尽,再无颜面对刘婧及其家人。当他醒来一看,刘婧家里的人都出了门,他赶紧慌慌张张做贼一般草草留下一张便条,逃也似的悄悄离开了。从此有意躲避,疏远,直接中断了与刘婧的通信和往来。

直到毕业,直到各奔东西,他无时无刻都在全身心关注着冯莹,她的细如发丝的动静都会牵动着他的心。然而,别说传递感情,至诚感动的追求了,他就连与她联系的自信和勇气都没有!

毕业后,许多年都没机会遇见。这种爱恋,相当于自我雪藏了。

这个世界,宇宙之中万物共存,且各按天命生长,消亡。

然而凡间百态,又仿佛受着某种不可知的力量操纵与支配。

酒,是一种十分神奇的液体,民间传说,酒之所以能使人前后不一,性情大变,乃是因为在它的构成里分别注入了秀才,农夫,武将以及疯子的血,那酒才会成其为神奇无比,妙趣无穷,令人颠倒的东西。所以,人们在初初几杯下肚之时,尚在意识清醒范畴,一个个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但在多喝了几杯之后,酒的劲头开始发挥作用,秀才的酸劲就暴露无遗,人也就变得酸溜溜的了。再喝几杯,酒劲更大时,武将的血液开始发挥了作用,人便具有了暴躁刚烈性情;接着再喝,酒劲愈加猛烈,疯子的性情被引爆,饮酒者多半会失去理智,言行难于自我控制,大脑只剩下一片空白,所做的事,全是糊涂混乱,颠倒混账的,那后果,自然是恐怖而不堪的了!

卻明从酒桌上悄悄溜下来,蹑手蹑脚离开了酒场这个风险之地。他所工作的这个城市,“酒文化”独一无二,酒战频仍,无处不在。俗称喝“裸体酒“,常常是菜还未上桌,有人就已经“中弹”倒地,”现场直播“了。

谈及饮酒,当地的大街小巷,茶肆酒楼,流行一句俗语,即“枪打敌人,酒打朋友”。意思是,如果对待敌人,直接就是用枪来对付,绝对没有丝毫的情面可讲的;唯有对待朋友,才会用酒。酒战越激烈,酒喝得越猛烈,说明对朋友越真诚,越热情。当地的酒会,并非是要等到酒席,宴会才开饮,饮酒对当地人来说,直接就是一种玩乐消遣方式。

邀上三朋四友,以划拳,打牌来决定输赢,输了喝酒。并根据事先制定的规则来决定输了的人应该喝多少斗。这个斗,指的就是打酒的瓢或勺。以酒为主题的游戏可以玩上一整天,一般称之为“整酒”,不整则已,一整就是往死里整。

这个往死里整,非同小可!当地真的每年都会有一些人,因吃这种大酒而丧命。这种严重后果的发生,往往是拳风或牌风处于下风的人,明明已经喝不下去了,还死撑着不服输,不顾一切的喝;要么是胜者不依不饶;或者是酒令太严,逃避不过,在严厉监督与逼迫之下硬着头皮往肚子里灌。

有的人,常年这样整酒也不见发生什么事;有的人,偶然这样整一回就会因此而酩酊大醉并出事,甚而至于丢掉性命。

卻明也有几次酩酊大醉的历史,也曾在其中获得过一些乐趣。但是,无论吃酒,打麻将,他沉浸其中的回数,简直屈指可数。

有些蹊跷诡异事虽不敢断言一定神秘到莫测,但其中的似乎早有定数在事后又往往足可令人讶异到陷入深深的困惑当中,百思不得其解!

卻明认识的这个人名叫闫峰,也是在朋友邀约饮酒的场中相识的。这个人二十来岁,是省城人氏,学校一毕业就分配到了这里,婚姻之事,自然是八字还没一撇。虽已经工作好几年了,仍住的是单位的单身宿舎。他所工作的单位是畜牧局,畜牧局这栋宿舍楼位于城中河的岸上,穿城而过的这条小河,正好流经这栋楼的楼的楼脸之下,且日夜翻卷着白浪,川流不息。他时常在恍恍惚惚的梦境里,见到自己深陷泥淖或水塘。困惑不解,就经常向大家说起。

人们听多了,就嫌他是祥林嫂。故意说,你大概是要溺死在烂泥或水里吧,其他还有什么解释呢!说完哈哈大笑,他也很蒙圈,摸摸自己的头,陷入迷茫中。

他给卻明的深刻印象就是嗜酒如命,一顿不喝就会失魂落魄。一天,那些酒朋饮友偶然邀约,卻明也在被请之列,突然不见了闫峰这个最积极最忠实分子,大家十分诧异,打听的结果是,因为酒,他到黄土县报到去了!

原来,这天晚上,他从中午开始,即在外开怀畅饮,本来就已经醉的不轻,歪歪倒倒出门,又遇一伙酒友,一发出邀请,便舍不得推迟,反正回家后也是一个人,何不如再喝?这场酒从白天喝起,到晚上才结束,他已是酩酊大醉,走路飘飘忽忽。好不容易走回来,艰难上了楼,踉踉跄跄摸到床边,几次三番歪倒于地,跌的到处是伤,最后才侧身躺下了。一觉睡到半夜三更,那喝了过量烧酒的人,肠肚内又万般难受,既燥热难当,又忍不住想拼命呕吐。因为他住的是三楼,那时正好是夏天,天气闷热,楼下的住户全都是敞开着窗户睡觉的。他便想着在窗户上把头尽量探出去一些,以免呕吐物飘到楼下打开的窗户里,洒落到楼下人家的室内去。

第二天清晨,早起的老人们见河中有一个倒立的身影,皆叹气说,年轻人就是骄傲,何必锻炼得那么猛烈?等到人们大都起床了,那身影依然倒立,这才顿觉不妙!叫起众人一道下到河里去看,尸体都已僵硬了。

原来,他因头探出窗外太多,人又处于大醉后的虚脱恍惚状态,一个疏忽就轻而易举就失去了平衡,头下脚上,“噗通”一声一个倒栽葱,便插进河里深深的淤泥中去了。

另一个小青年卻明记得他大概叫晨阳,他本身是外地市的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与卻明同城的一家国营大型企业工作没几天,也就入地随俗,深深爱上了饮酒和斗酒的玩法。卻明与他相识以来,常常是异常困惑的看着这个在饮酒上异常认真的人,几多担忧,几多不解,更害怕他针对自己。那样的话,真的是进退两难。

在这之前,晨阳倒是从来没有向人说起过什么预兆和梦境。但认识不过两年多,最喜欢热闹的人突然不见了踪影。刚开始,卻明却待要问,又忍住了,谁还没有个特殊情况!

接着聚会几次,仍是不见晨阳露面,卻明憋不住了,揪住一个同他玩的最好的朋友,噼哩啪啦连珠炮一般追问了个痛快。

这一问,卻明伤感了。鲜活蹦跳的生命,居然转眼就没了。害人的东西又是那杜康!

那天,好客的晨阳本作吃人三餐,还人一席的良好禀赋,决定做做东,便一个个把人约齐,把他们全都邀到自己位于单位宿舍的五楼,摆上一张大桌子,搁上几个大瓷碗就开始吃起大酒来。

期间,拳来牌往,人声鼎沸,很是气氛浓郁,欢天喜地热闹了好一阵子。结束,摄入过多玉液琼浆的他,兴奋得不能自抑,客人们回家,他固执的坚持,一定要送到楼下去。

送到三楼,所有客人不忍让他再送。一致站立不走,推他回去。你在送,我们就都不走了!他无奈,这才蹒跚着返回自己所住的五楼。一看,傻眼了!只顾着送客,忘了带钥匙出门,风大,门恰巧被一股劲风吹动,“咔嚓”一声关死了。

酒后,他胆大到无知。居然敲开隔壁家的房门,也不细说,径直爬上了人家的窗户。上去后,迈步窗外窄窄的窗台,欲越窗进入自己的房内。

就是清醒的人,这道艰险也是难予逾越,更何况本身已经烂醉如泥之人?!他醉态朦胧,脚步飘忽,在高空之上猛然一脚踩空,身体便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直朝地面飞扑。只听“噗”“呯”两声巨响,就跌落到了一楼院坝的水泥地上,早客人一步先到了底楼的水泥地上。客人们赶紧跑下楼去扶,伸手一摸,哪里还有半点气息!?

至于喝着喝着就迷糊过去,等到结束再去唤他,人已僵硬的现象,也并不少见。

至于这个叫李小棚的人,他的故事说起来既十分滑稽搞笑,又算得上是人生特大的悲剧。那时特流行滑旱冰,卻明也去湊了几回热闹,就这样与他相识了。

他在这之前,经常梦到自己下地狱,他不经意间讲出来,别人就说,那你必须要学会制怒,否则,可能会有特大的祸事临头!他总是笑笑,不以为意。

在一次喝酒场上,他好强斗狠的脾性,开始爆发,无论旁边的人怎么解劝,他就是不肯让步,仗着酒劲,强横逼迫不慎将酒洒在他身上的人跪在地上向他认错!否则,绝不善甘罢休!对方力大身高,当即站起来怒怼,几句话之后,直接对骂,继而“兵兵乓乓”开打起来。

只几个回合,他就被对方打得蓬头垢面,满脸青紫!

因为那天有一个他十分心仪的美女一直在侧,顿觉自己颜面不存,无地自容!虽然灰溜溜离开了,但是这口窝囊气无从释放,发誓要痛下死手报仇。

从此无论白天黑夜,暗暗尾随对方寻找下手的机会。

某夜,那人深度酒醉之后,居然在偏僻,黑暗处游荡。并在一个僻静的犄角旮旯里呕吐,撒尿。不断蹲在地上哼哼,即使偶然站起,也是闭眼靠墙喘息,足见醉的不轻。

这可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他走近对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铁棍,没费多少力气,就把对方干倒在地,多日的仇怨终于得予一报。等到摸摸对方,真的是气息全无,这才感到了无比的后怕!但是,这个世界上岂会有后悔药卖?知道自己闯下了塌天大祸,只得慌忙火急连夜马不停蹄逃往了外地。一逃就是八年,以为一切风平浪静,故态又复萌起来。

一日与多人狂饮,喝到八分酒意,见同桌有一人不断吹嘘自己打架狠辣,他便频频冷笑。那人被他笑得恼怒起来,怒质,你有何资格取笑于我?他仗着酒劲,以不屑一顾的口气说,我不是取笑你!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做的事跟我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根本算不上是事!

大家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心理,便围过来,不停的追问,你到底干过什么大事?说来大家过过瘾。

在酒精的作用之下,他洋洋得意地说,我杀了人!

有人便逗他说,我也杀了人!乱吹嘘,谁不会?他急眼了,站起来大声说,我才不是吹嘘!老子是真正的杀了人!接着,他把杀人的细节进行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这下子,轮到酒伴们吃惊了,马上有人背开他悄悄报了警。

警察到来时,他还兀自唾沫横飞的吹哩。有人说,这是冤魂附身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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