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一凛,胡宫山瞬间砍出十五刀,刀刀都是实的,绝非刀气,他双臂肌肉得蕴含多大的内劲啊。仁宝后退数步,一脚勾起地上的一杆长枪向胡宫山甩去。
“咻”一杆枪直飞过去,挡住近十刀的攻击,枪身灌输了数百斤内劲,此时被胡宫山连劈十五刀,刀刀劲气十足。
枪杆一震颤抖,一股劲力向胡宫山反震过去,周围的空气一阵波动。
胡宫山丝毫不介意枪杆上逼来的霸道内力,大笑一声,身形化成幻影在空中蓦地停滞,然后转向,直劈仁宝。
他的刀法招招险、刀刀狠,只攻不守,每一刀似乎都是要拚个同归于尽。这种打法换成普通人,本是耍赖,但胡宫山刀法自成一家,他武功本精奇,加上这凌厉无前的狠劲,仁宝不由得心生怯意,心想自己早年在东厂时就闻名在外,后来更是声名大振,然而却被这个后起小辈逼迫至此,心中大怒。
重伤在旁的毛利突然喝道:“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百胜刀王胡逸之?没想到当初名动江湖的第一美男子竟然乔装成这个样子,可笑。”
“他就是胡逸之?”吴应熊也愣在那,全然忘了十三衙门的走狗刚刚在他身上套了七八条锁链,他印象中,胡宫山是吴三桂派到京城的奸细,而胡逸之却是守着陈圆圆种花,怎么没事跑京城来了,他们竟然是同一个人?那一刻,吴应熊的世界观颠倒了......
“美刀王胡逸之?”周培公也吃了一惊,他博学多才,对江湖之事也多有了解,美刀王胡逸之当年据说是江湖第一美男,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赢得不少女子的芳心,这些年他消息全无,原来是扮成了个木讷老头潜伏进宫了!
“美刀王?”韦小宝头上顶着三个问号,看着胡逸之那木讷蜡黄的脸,实在想不通这和美有什么关系,不过他刚刚听仁宝说了,这拿刀的汉子是乔装打扮的,说不定还真是个小白脸呢。
胡逸之眼中露出一丝嘲讽,伸手在脸上一捏,他手劲极大,将脸上的装束抹去,露出一张如刀削般轮廓分明的脸,眼若寒星,俊美非凡。
就连长相颇为英俊的周培公、吴应熊、毛利三人在他面前都黯然失色,胡逸之年过四十,但容颜却如二十五六的样子,脸上轮廓分明,五官俊美又不失去阳刚。
众人都看的呆了,谁都没想到那个木讷的胡宫山竟然是这么一个大帅哥,当年江湖第一美男之称果然不虚。
仁宝等人却并不惊讶,他们早些年就认识胡逸之了,知道此人文采风流,相貌俊美,刀法早已自成一家,确实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天才人物。
“没想到你隐藏的这么深。”毛利冷笑着问道:“为了反清复明,多年来不惜打扮成一个糟老头,隐藏自己盖世才华,就为了混入宫中?”
不料胡逸之脸露不以为然之色,但他生性高傲又不愿辩解,只觉得世上无人知晓他的心思,这些人都不是他的知己,他没必要多跟他们废话,又继续恢复冷酷的神色,单这份气质绝对令无数女子为之着迷。
胡适之是李自成手下四大护卫飞天狐狸的儿子,李闯没死的消息只有少数人知道,飞天狐狸就是其中之一,但年他为了替闯王埋藏宝藏,所以没能和袁承志见上一面,大为遗憾。
然而就在飞天狐狸把宝藏埋好后回来,李自成被吴三桂和清兵打的节节败退,无奈之下飞天狐狸只得用亲兵的尸首假冒闯王,交给吴三桂,然后一直隐忍在吴三桂手下当大官,为的就是助李自成日后东山再起。
同为李自成手下四大护卫,苗、范、田三人却并不知道这一消息,他们以为飞天狐狸真的卖主求荣,将李自成杀死并投降吴三桂。三人乔装打扮,打算刺杀飞天狐狸,不料飞天狐狸告诉他们真相后自杀。
当时年少的胡逸之以为父亲是被苗、范、田三人所杀,大怒之下找到他们。三人告知他真相后,大为羞愧,以死来祭奠飞天狐狸,而他们的后人却误以为是胡逸之动的手,以此结下了不解之仇。
胡逸之早年江湖成名之时只有十七岁,当时就有江湖第一美男之称,他刀法奇特,加上他本来就傲气,打斗风格勇猛异常,和他交手的无不胆战心惊,苗、范、田三人自知非他敌手,所以一直以来躲起来苦练武功,为的就是有朝一日杀了胡逸之为他们先祖报仇。
李自成如果活到现在估计有六十多岁,而飞天狐狸比李自成小几岁,当初飞天狐狸追随闯王之时只有二十多岁出头,他一直很想和当时轰动武林的袁承志比一比武功,不想后来袁承志远走海外,再也没有那个机会,飞天狐狸二十多岁时结识一江湖奇女子,生下胡逸之后就一直跟着李自成东闯西闯,胡逸之和他见面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对他的印象也仅从母亲描述中得知。
后来胡逸之母亲误以为飞天狐狸投降吴三桂,大怒之下自焚而死,留给胡逸之的只有一本胡家刀法,胡逸之悲愤下勤学武功,打算去找飞天狐狸讨个说法。
当得知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后,他对李自成大恨,要不是此人,飞天狐狸也不会隐忍这么久,也根本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事,为了他一己之私,为了他的皇帝梦,害了胡、苗、范、田四大护卫,飞天狐狸对李自成忠心耿耿,不代表胡逸之就要对他同样忠心耿耿的卖命。
那一夜,胡逸之想潜入吴三桂府中,将吴三桂刺死,也算完成了飞天狐狸生前的心愿,不料遇到了吴三桂的侍卫皇甫保柱,此人一身金钟罩刀枪不入。那时的胡逸之内功尚不如对方,伤不了皇甫保柱反被打伤,逃入三圣庵中,见到了在里面吃斋念佛,青灯古卷的陈圆圆。
就是那一面,让他对这个比他大十岁的女人沉迷不已,他也终于能体会到吴三桂当初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心情。为了这个女人,他乔装成农夫,躲在三圣庵中天天给她浇花挑水,只为能见她一面就心满意足。
这些年胡逸之装聋作哑,怕暴露身份,日日守候在陈圆圆周围,这也许在常人看来行为变态,然而谁也无法了解到他对陈圆圆那种爱慕。原本胡逸之以为自己一生将会陪伴着这个女人结束,直到有一天,陈圆圆伤心的在房间内弹奏曲子,对陈圆圆一举一动都非常关心的胡逸之赶紧躲在门口悄悄打探,一听之下,才知道陈圆圆怕吴应熊的事让在云南手握重兵的吴三桂受到朝廷的制约,又怕吴应熊因此在京中有些不测。
尽管不想暴露身份,但看到陈圆圆日渐消瘦,胡逸之心中作痛。陈圆圆的女儿刚出生就被一白衣尼姑劫走,所以她对吴应熊感情极好,没了女儿自然把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儿子身上,虽然不是亲生的,但也阻止不了陈圆圆对吴应熊的关心爱护。
终于,为了不让陈圆圆伤心,胡逸之‘不小心’暴露了自己高超的武功,陈圆圆见后大惊,赶紧向吴三桂推荐此人,吴三桂多方查探胡逸之的身份,他也不刻意隐瞒是飞天狐狸的后人。
吴三桂那些年对飞天狐狸极为信任,把他当成左膀右臂,飞天狐狸自杀后,吴三桂一直以为他是被苗、范、田三人所杀,从江湖上又得知道,飞天狐狸的儿子被苗、范、田三家后人追杀后,吴三桂终于不再怀疑胡逸之。把去京城当眼线,暗中保护吴应熊的任务交给了胡逸之。
胡逸之知道陈圆圆对吴应熊特别关心,为了了不让陈圆圆因为吴应熊的事太过伤心,胡逸之就牺牲自己,甘愿潜伏在宫中当密探。
刘玄初的兄长清虚道长看出了胡逸之天赋极高,是个难得的天才,把一身医术都传给了他,还把自己内功的修炼秘籍交给了胡逸之,自此胡逸之内功大进,医术超群,很快就得到了孝庄和康熙的赏识。
“以你的才能品貌,一区区在京闲置的闲散大臣有什么资格让你替他卖命?”周培公这句话显然就是针对吴应熊的,那句闲散大臣不就是在讥讽吴应熊,一辈子都只能是个闲散大臣,没什么前途么?
“哼!胡大哥岂是贪慕虚荣的人,他如果想要名利地位,凭他的才能哪轮得到你在这说三道四。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胡大哥是重情重义的英雄,自然是个有情人。”吴应熊冲周培公冷哼一声道:“哪是你这种只图虚利的伪君子可比的?”
李雨良大怒道:“小汉奸你住嘴!”她气的浑身颤抖,自己的师兄对爱郎大打出手,将其重伤,然而他却不能拿师兄怎么样,毕竟李雨良就是胡、胡逸之带大的。要不是因为这个小汉奸出现,师兄也不会跟周培公闹僵,他们之间肯定是因为吴应熊的事才有了分歧,想到这李雨良狠狠的看着吴应熊,大有将他剥皮抽筋的趋势。
“汉奸?”吴应熊白皙俊朗的脸突然狰狞起来,一口吐沫吐向李雨良的脸,由于两人近距离,而李雨良又盛怒之中没有料到吴应熊敢这么做,吐沫喷在了李雨良鼻尖上。
“我杀了你!”李雨良再也忍耐不住,原本就快崩溃的心理防线顿时崩溃,挺剑直刺吴应熊。
“云娘,不可!”周培公捂着伤口,喘着粗气喊道,李雨良听出爱郎口气中透着着急,手中长剑停在吴应熊胸前一尺处,冷冷的看着他。
“母老虎,一辈子嫁不出去。”吴应熊看都懒得看李雨良一眼,对他来说,胡逸之反倒更有兴趣,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吴三桂派去京城的卧底胡宫山竟然就是胡逸之,既然是胡逸之那就好办多了,抓住陈圆圆这点,让他生出知己的感觉,不怕不绑到自己的战船上。
“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胡逸之默念着这两句,他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怀念,喃喃道:“有多久没听过她弹奏这首曲子了?”
众人见胡逸之此刻露出怀念之情,都大感诧异,心想是什么样的女子能捕获这个风流倜傥的浪子侠客?就连仁宝也生出异样的感觉,对胡逸之不要命的悍勇打法,他不由得心生怯意,然而这等绝顶高手竟是为情所困,让人叹息不已。
“大丈夫为国效力,卖身帝王家,博得一身功名在身,何患无妻?”周培公不甘心让这等高手为吴应熊所用,苦劝胡逸之道:“当今圣上爱民如子,宽宏待人,严于律己,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皇上,况且你在皇上身边多时,他对你怎么样你应该清楚,你现在怎么能因为区区一个、一个闲散在家的额驸,背叛皇上呢!”
“为国家效力是对的,但是对女人的喜爱也是要的,两样都要才是真的英雄好汉,要是个无情的人,怎么能称得上英雄。”韦小宝冲周培公摇了摇头,对他的话并不认同。
周培公冷哼一声,见这个小太监如此好色,心中更加鄙夷,他目光灼灼的盯着胡逸之,希望能将其感化。
胡逸之对陈圆圆的思念之情这些年不曾减少一分,此刻更是涌起无限想念,对周培公的话,他嗤之以鼻,见此人只想着功名利禄,不是他的知己,所以懒得理会此人,反倒对旁边那个见识不一般的小太监多留意了几眼。
吴应熊道:“她的美貌非世人所有,我小时候不懂事的时候见过一面,就被她迷住,真是无法形容,如果让我为她付出我的生命,我也是愿意的。”
史鉴梅虚弱的躺在吴应熊的怀里,冲他没好气的翻个白眼,轻声嗔道:“你那小时候才一点点大,懂什么呀?还付出生命,肉麻的要死,离我远点,小时候就那么变态,长大了你更变态,离我远点,别碰我,我不想看到你这个没眼光的变态。”
麻块妈妈!什么女人能漂亮到这个地步?让小汉奸和这什么百胜刀王都这么痴迷?韦小宝搔了搔头,很想见识下这个女人到底长什么样。
胡逸之一听,登时感觉情投意合,叹道:“世子果然是我的知己,人世间,感情这东西真的很微妙,说不清也道不明。”
众人一听,感觉不对,这两家伙怎么越谈越投机?见识过胡逸之高超的武艺和过人的医术,众人更是不愿这个难得的人才被吴应熊这草包收录麾下,尤其是苏麻喇姑和孔四贞心中这种感觉更强烈。
苏麻喇姑不用说了,这胡逸之原本就是太皇太后和皇上的人,现今不知因何缘故突然反水,想到此人的能力,她不由大恨,看向吴应熊的目光带着浓浓的恨意。而孔四贞自认为容貌过人,既然这美刀王胡逸之喜好美色,那不怕不能把他收服,想到此人如此风流倜傥,比周培公和吴应熊还俊,尤其是那份冷酷和独有的沧桑感,几乎让这她沉迷。
“胡公子,你看我跟你那情人比,样貌谁更好看些?”孔四贞娇滴滴的问了句,顿时让人感觉麻到骨子里,胡逸之虽然已念过四十,但容貌保养的极好,看上去只有二十六七的样子,故此她这声公子喊的顺理成章,众人暗地里大骂骚货。
胡逸之淡然的看了眼孔四贞,摇了摇头道:“你和她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地之分,根本没得比,她出淤泥而不染,那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是你这种女人没有的。”说到这,胡逸之甚至觉得那孔四贞跟陈圆圆比,就是一种侮辱。
一见圆圆误终生啊。
“你!”孔四贞瞳孔急速收缩,眯着眼睛打量胡逸之,似乎在考量此人眼光是不是有问题。
吴应熊道:“胡大哥,我懂你的那份痴情,我也有个喜欢的女子,虽然她现在离我千里迢迢,我二人今生也不知能不能相见,甚至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接受我,但我的心始终在她那,一刻也不曾离开,京城虽然困的住我的人,却困不住我的心。”
胡逸之听到这,涌出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叹了口气:“比起世子你,我算是幸运的,至少我曾陪伴过她那么久,而世子你,哎,自古多情空余恨,只恨绵绵无绝期,人世间情这个东西,不能强求,你能遇到她就是缘分,她接不接受你,又能如何,只要爱过,也就无怨无悔了。”
史鉴梅直接翻了个白眼,昏倒在吴应熊怀里。
周培公躺在地上差点气得口吐白沫,仁宝等人也都默默地叹了口气,此人才华横溢,却终究逃不过女人的束缚,想来也是个好色之徒,成不了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