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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总想当情圣 求而不得 章六梦还凉

京城,东便三街。二轮马车慢悠悠走着。不时要驱赶着路上行人。街道上正是热闹的时候。瓜果蔬菜,胭脂水粉,你要买什么东西都可以用在这里买到。这里是京城,天子脚下最繁荣的地方。人马熙熙皆为利来,人马攘攘皆为利往。

一位公子另辟蹊径,躲过拥挤的人流,来到了狭小的走贩子摊档的地盘上。五步一大娘,三步一大婶。眼前金光闪过,他走上前去。

“小伙子,来看看这个鎏金苏绣三龙腰带吧。正好衬得公子肤白胜雪。”王大婶指着昨天回收的赃物,问摊前驻足的公子。

公子笑笑,一脸知晓天地的深意。眉眼里流转星光,让人移不开眼。他秀口一吐,王大婶脸色顿时青白无比,像吊死鬼一样。公子说了一个名字。这条腰带原主人的名字。

公子拱手,彬彬有礼道,“告辞。好自为之。”声音温润如水。

差点被发现做贼的王大婶醒转过来,人已经不见了。只有风吹后背的冷汗凉透心。她一抹额头细汗,自言自语道,“见鬼了。”

这公子正是初修得人形的萧三郎。他第二次漫步京畿大街上,心情舒爽。不止是完了前世体弱只得苦守四方庭院日日夜夜盼着出门的梦。还有前世苦恋,今世让你查无此人。前世债,今世还的复仇快感。

“小公子喜事多啊这么高兴。”一位毛发花白的老婆婆叫住他。

萧三郎停住脚步。仔细大量了这老妇人一番。看出多少错付鸳鸯。“看得出来?”

“连老妪这般眼拙都看见你满脸春意。不知是大登科还是小登科?”老妪此言正是天下学子的两大乐事。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

他摇摇头。对世人的庸俗实在无法苟同。“没有。就是弹了一首曲子。”

“自己作词?自己编曲?三五年窗烛灯下,六七笔勾勒不惜。满心眼里都是那个人。”老妪眉开眼笑,皱纹堆在脸上,眼里看着远方。

被说中心事的萧三郎其实相当单纯。前世更是养在深宫。若不是萧灵给他讲解外面的风光。他还以为普天之下只有皇宫那一亩三分地。此时被突然说破心事。脸上烧起红晕,羞赧不自已。

她突然大笑出声,似乎没有见过不敢相信世间尚有如此纯情之人。她故意说好话,预祝人马到成功。“公子有才,心上人听了欢喜着呢!”

“我才不是要他欢喜才弹的。”萧三郎扁着嘴。心想最好呜呓哽咽,让你这个笨蛋尝尝我这二十年单相思的滋味儿。心里又有点希望他记住自己的点点曲韵。萧三郎也不知道自己是看着他呆呆的样子欢喜,还是只是见着了人欢喜。

被人溜走万分失落之际。脚程快的于归回来辅王府汇报,“爷,他似乎没有发现我们跟踪。但是人不见了。”于归难得精明一次。看到自己不对劲儿自作主张跑了去跟踪。结果就是这样。

五爷遣走于归,那人悲愤不平犹在耳边。他只弹了一首曲子。曲调闻所未闻,凄风苦雨。五爷断定,此人心有郁结,受尽情伤。偏偏不知悔改,再堕情网。我才不是要他欢喜才弹的。羞于承认,言语间应有点点酡红。此曲唤何名此人唤何字?何人伤他至此?来日细问,替他手刃仇人。

东便三街的王婆是一个很聪明的生意人。“大家闺秀不好表现得那么直白。公子这般心念,她定欢喜着,拉着小丫鬟嚷嚷着那公子怎么还不来下聘礼啊急死个人。”装着小姐着急诘问丫鬟的模样,嗓子掐的尖锐细长,有年轻时候的声音。

看着卖力表演的老妪,萧三郎心中泛起一丝苦涩。想起自己确实没有说过所爱之人为男子。强颜欢笑道,“婆婆真会说笑。”

见时机不错。王婆拿起一支木簪。“公子你看这簪子如何?不是寻常雕龙画凤庸脂俗粉可比的。乃是化自那女中豪杰易安居人所作一首词,名唤如梦令。那娘子气质不凡,这簪子衬她正合适。”

簪子木质,一池湖藕弥漫簪头。前世的院落门前也有一池湖藕。那人总爱在池边梳洗,浣金枪,洗血衣。祸害了一池锦鲤。

萧三郎想起自己前世曾为斗舞,女装出宫。于挽簪梳髻,没有哪个比他精通。一下子来了兴致,他拿起池藕木簪,跨过摆摊子,来到人身后,当街给婆婆挽起了高云髻。

“公子这是……使不得!使不得!”见他要给自己梳头,王婆连连阻止。

“婆婆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美人儿。”五指成梳,给她理顺了许久不打理的纠结白发。

他执意如此,王婆便随他去了。

“哪里算得上美人?不过两分姿色。”言语中可见落寞。

萧三郎修长的手指压在人眼角。“这里美,美人痣,卧蝉眉。”

山花烂漫时,情郎对她吟的诗里就有卧蝉眉。一句话勾起伤心事。“公子看得真仔细。哎。色衰爱弛。哪个男人不是喜新厌旧的?当然,我不是说公子。”

“想当年……”人老了,就喜欢忆当年,当年的花,当年的人,当年的情。

不知道说了多久,公子塞给她一面铜镜,挑眉道,“婆婆!当年可有哪个女子美貌胜过你?”

王婆对镜看,一愣,以为天女下凡。确确实实是自己年轻时候的模样,却远比那时美丽。

“公子,这是……”回头不见公子。再看镜子里,依然是白发老妪一个。

方才种种,如在梦中。“做个好梦,也是好事。”

恍惚记起公子问她为什么狠得下心?那是你最爱的人。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说,“公子,那个男人负了我。我死也不会放过他!”那日,她一刀下去,血染红了半边罗裙。女子尖叫,她心念一动,人血染成了整条红罗裙。她忘却前尘,背井离乡,做些小买卖,至今。

“即便要我死,我也不会伤他分毫。”公子握着木簪。娇嫩的皮肉被扎破,染了一点红,正在藕花中心。

王婆卸下池藕簪,不知道说于谁人听,“公子,再泥足深陷下去,死的就是你。人,从来是狠心的独活。”

被这个狠毒的女人吓到。萧三郎差点顶着这一身皮囊进了辅王府。他找了个无人街角。衣物窸窸窣窣之间,钻出一只白足黄犬。黄犬咬起地上衣物,往墙上洞里一钻,消失不见。

黄犬夜半惊醒,怅然若失之际有人轻拂它的眉额之间。它舔着那双手,恍惚之间记起它是黄犬,他是五爷。一只狗凭什么要主人为你放弃后宫三千佳丽?一个没有前世记忆的人,怎么可能知道你的悲喜,你的二十年苦恋?

五郎已死,三郎已死。他再活多少世,那个笨蛋也不会起死回生,拿着霸王金枪,傻兮兮笑着,唤他一声,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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